刘波

联系我们

姓名:刘波
手机:13771957366
电话:18962515722
邮箱:844963407@qq.com
证号:13205198910149652
律所: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588号

首页: 律师文集 > 经典案例> 正文

经典案例

上班期间烧伤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苏州律师 网址:http://szls.viplaw.cn/ 时间:2019/6/21 10:26:24

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电话联系

  • 13771957366
  • 1896251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