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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周某军盗窃罪被无罪释放


来源:苏州律师 网址:http://szls.viplaw.cn/ 时间:2020/8/25 11:33:01

2014年11月11日,苏州市公安局园区分局以周建军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3日其家属委托刘波律师办理此案,当日律师到苏州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周某军,详细了解了案情。刘波律师了解的的案情是:周某军是经营黑车载客运输的,2014年9月至10月间,黄某等两人共四次租用周某军的车到昆山张浦、苏州等地,每次周某军均收取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租车费,租用的形式是周某军根据黄某等人的要求将黄某等送到指定地点,然后周某军在路边等候,黄某等办完事后再将其拉回始发地。2014年11月初,黄某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公安机关随将租车的周某军也牵制其中,并以涉嫌共同盗窃被刑事拘留。根据上述案情,刘波律师认为如果周某军只是提供车辆租赁,并不知道黄某等人的盗窃行为,也未参与分赃等,就不应当认定周某军构成盗窃。于是刘波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了认定周某军涉嫌盗窃罪的证据不足并提交了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申请,并多次和检察机关交涉明确提出周某军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周某军于2014年12月10日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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